安康市安运运输集团十天高速客运有限公司:
你于2020年6月16日,提出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包车和班车客运经营申请。
经审查,你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准予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包车和班车客运
车辆数量及要求:投入5辆客车,总客位190座,其中现有38+1中型高二级5辆。
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到安康市市政务服务大厅领取(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与2020年7月1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正确的时间内未按许可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