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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履行审改工作牵头职责,主动出击,乘势而为,有力保障了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一、推进集中审批。“同舟共济扬帆起,乘风破浪万里航”。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坚持审管联动,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1月3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正式对外办理审批业务,标志着我市正式步入“一枚印章管审批”的新阶段。
2月至5月,制定印发《安康市集中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实施办法(试行)》等11项制度文件,确保划转事项接得住、办得好。
11月25日,市政府2020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市级第二批划转许可事项。
二、强化事项管理。“功夫在诗外”。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目标对划转事项进行流程再造,以“最小颗粒度”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不断深化事项管理,促进审批改革。
8月10日,市政府2020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安康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0年版)》,印发实施。
12月8日,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的通知》(安政办发〔2020〕)34号),取消行政许可5项,承接1项。
11月30日,15个省级部门100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在安康市异地收件办理,进一步降低企业群众办事成本。
三、深化简政便民。“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一网通办”,开展审批清理排查,落实简政便民。
4月22日,召开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培训会,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
7月1日,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各类变相审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变相审批清理整治。
12月14日,制定印发《关于排查清理违规增设行政审批环节的通知》,严肃审批纪律,提升审批效能。
四、创新审批服务。“惟进取也故日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创新研发“安新办”智能导办系统,实行“容缺办理”“上门办理”等全新举措,焕新审批服务。
6月2日,组织全市审批服务系统干部前往西安市、延安市考察学习,力促改革经验落地开花。
7月10日,“安新办”智能导办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建设“安新办”让您安心办。
8月31日、12月10日分别组织召开全市审批服务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和审批服务系统年度考核暨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座谈会,提升创新审批服务效能。
“改革永远在路上”。2021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继续坚守初心,践行使命,进一步推动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纵深发展,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刘子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