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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变更服务单位(转出)

作者:审批二科 来源:审批二科 发布日期:2021-04-28 15:0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变更服务单位(转出  2021

实施日期

2020年1月3日

发布机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目录名称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核发

事项名称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变更服务单位(转出)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次修订)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

第二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从业资格考试及从业资格证件记录,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记录,违章、事故及诚信考核、继续教育记录等。

第二十五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30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办理换证、补证和变更手续,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式样见附件4)。

办理依据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

交通运输部回音台栏目2021.1.22回复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发证机关所在地以外从业,且从业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备案表》,由持证人本人或其所在服务单位,到服务地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凡经备案的从业人员,纳入服务地管理部门属地管理。从业人员因户籍所在地、暂住(居住)地变更或者服务地管理部门要求,且自初次取得从业资格证件满一年的,可申请从业资格管理档案转籍。转籍后,重新核发从业资格证件。

实施机关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机构

审批二科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数量限制

本行政许可事项无许可数量限制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办理事项不收费

通办范围

无特殊说明

办理地点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东附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专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7月1日至8月3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办理进度查询

查询电话: 0915-2390050;查询网址:http://portal.ankang.gov.cn/#/home

常见问题

1、未按要求提供材料;

申请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申请在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咨询、办理进程查询和投诉;2、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申请先进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用签字笔填写的表格内容及签字,字迹工整、清晰;2、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实施机关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工作,包括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咨询途径

0915-2390050

投诉途径

电话投诉:0915-12345;网上投诉:http://portal.ankang.gov.cn/#/home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原件份数

原件规格

复印件份数

复印件特殊要求

来源渠道

填写说明

1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原件

1

0

样表下载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复印件

0

1

申请人自备

3

委托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

原件及复印件

1

1

申请人自备

4

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原件及复印件

1

1

申请人自备

5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转籍申请表》(需粘贴档案上

原件

1

0

样表下载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网上申请形式

原件预审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

预约办理地址

办理流程

申请(含档案接收)—>受理—>办结—>出证

受理条件

第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办理结果

结果类型

档案转移

结果名称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档案

年审或年检

年审次数

送达

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

送达人或送达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专区

 

申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  2021

实施日期

2020年1月3日

发布机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目录名称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核发

事项名称

申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次修订)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

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办理依据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

实施机关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机构

审批二科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数量限制

本行政许可事项无许可数量限制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办理事项不收费

通办范围

无特殊说明

办理地点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东附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专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7月1日至8月3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办理进度查询

查询电话: 0915-2390050;查询网址:http://portal.ankang.gov.cn/#/home

常见问题

1、未按要求提供材料;

申请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申请在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咨询、办理进程查询和投诉;2、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申请先进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用签字笔填写的表格内容及签字,字迹工整、清晰;2、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实施机关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工作,包括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咨询途径

0915-2390050

投诉途径

电话投诉:0915-12345;网上投诉:http://portal.ankang.gov.cn/#/home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原件份数

原件规格

复印件份数

复印件特殊要求

来源渠道

填写说明

1

安康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经市交通局盖章)

原件

1

0

样表下载(安康市交通局设计)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复印件

0

1

申请人自备

3

委托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

原件及复印件

1

1

申请人自备

4

学籍证明(学校盖章,初中以上学历)或者其他能证明学历的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1

1

申请人自备

5

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培训教学日志、培训卡片

原件及复印件

1

1

申请人自备

6

近期2寸红底免冠证件照2张

原件

1

0

申请人自备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网上申请形式

原件预审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

预约办理地址

办理流程

报名—>考试—>申请—>受理—>制证—>发证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安排考试——>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考试成绩逾期作废

受理条件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申请条件:1.年龄不超过60周岁;2.初中以上学历:3.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征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4.经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

办理结果

结果类型

证书

结果名称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年审或年检

每年签注诚信考核章,每两年签注继续教育章

年审次数

每年签注诚信考核章,每两年签注继续教育章

送达

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

送达人或送达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专区

附件 道路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docx

附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转籍申请表.doc

附件:货运资格证转入资料档案需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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