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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安康市昌达交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延续办学许可证事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经研究,拟同意延续,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8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匿名举报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变更事项 |
安康市昌达交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安康市高新区科技二路 |
延续办学许可证 |
受理电话:0915-2390025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政务服务大厅B07、B08窗口。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