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推动经济稳增长十四条措施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2-0012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行审发〔2022〕12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2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6-17 09:15 |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恒口示范区市民服务中心,局机关(中心)各科室:
现将《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推动经济稳增长十四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6月23日
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推动经济稳增长十四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经济稳增长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切实发挥行政审批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落实措施。
一、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1.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措施,放宽市场准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高涉企政务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制度,持续推进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加大企业开办“网上办”力度,提升登记注册效率。对因疫情原因致使企业公示期满后未能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的,由企业写明原因后给予1个月的延期。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歇业期最长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审批一科,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针对公路桥梁建设改扩建项目,在施工许可环节放宽土地使用证容缺受理时限,促进项目及早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审批二科〕
3.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由审批改为备案,通过国家商务部业务系统实行全程网办,网上受理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窗口受理的当场办结。〔责任单位:审批三组〕
4.将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和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的6个办理项由“承诺件”优化为“即办件”,审批权限下放至科室。〔责任单位:审批四组)
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5.常态化开展“走流程、坐窗口、优服务”活动,指导督促进驻部门查找办事难点、解决实际问题、优化办事流程,持续提高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梳理全市经济稳增长60条措施涉及的办理事项,协调推动在政务大厅窗口落地。〔责任单位:业务管理科,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
6.加快实施“安新办”政务服务平台三期建设,开展2022年政务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围绕办件汇聚、评价汇聚、流程优化、镇村延伸等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市县镇村四级全覆盖。〔责任单位:信息技术科,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
7.深入推进帮办代办“春风服务”行动,做好全市114个产业项目、67个归雁项目、90个招商项目“一对一”帮办代办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审批手续,推动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收集梳理经济稳增长惠企政策,通过各级政务大厅综合咨询窗口和帮办代办专员,做好窗口咨询和“送策入企”工作。〔责任单位:帮办代办组,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
三、降低交易服务成本
8.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定位,深化服务零收费、交易零门槛、业务零跑腿、保障零距离、信息零泄密、监管零死角的“六个零”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效能。〔责任单位:交易服务科〕
9.全面推进电子化交易,上线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在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行电子保函,加快替代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压力,进一步精简交易环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和透明度。〔责任单位:交易服务科〕
10.配合市财政局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质量保证金,免收或降低比例收取履约保证金。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在招投标领域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对中小微企业免除投标担保。〔责任单位:交易服务科〕
四、强化热线服务能力
11.常态化开展12345热线市(县局)长接话日活动,邀请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一把手”走进12345热线,“一对一”解答企业诉求。〔责任单位:12345热线管理科〕
12.充分发挥12345热线前端作用,通过专单记录、专案办理、专项督查的方式,确保营商环境类工单规范办理。定期分析汇总工单办理情况,及时回访企业群众满意度。针对堵点难点问题,召开联席会议、开展现场问效,确保企业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责任单位:12345热线评价问效科,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推动措施落地见效
13.加强对行政审批系统贯彻经济稳增长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各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确保各项措施精准落地。政务服务管理科负责做好统筹协调、数据统计、汇总通报等工作。〔局机关(中心)各科室〕
14.各县(市、区)局负责做好相关措施的贯彻落实,并根据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细化措施,努力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为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贡献审批力量。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每月25日前报送市局。联系人:乐续伟,电话:2392381,邮箱:akssgb2020@163.com。〔责任单位: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文PDF原件:安行审发〔2022〕12号关于印发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推动经济稳增长十四条措施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