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报送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政审批工作情况的函 | ||
索引号 | /2022-00017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行审函〔2022〕17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2月1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2-20 16:37 |
市住建局:
根据《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我局在2月15日前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审批科室及审批人员认真学习市安委办印发的《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内容,明确和掌握我局工作重点和任务。结合我局职能和审批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贯彻落实〈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附后),提出以“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为依托,严把燃气市场准入关口,严控新增供应(充装)站点;要求审批科室及人员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上报信息,确保高质量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二 是严格审批工作。在2月15日前,我局共受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2件。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白河
分公司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已办结;宁陕分公司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新办证),正在完善相关申请材料。
受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到期换证)5家,其中,高新区浩创商贸公司证件已办结,其余石泉潮午天然气公司、石泉居康能源设备工作工程技术公司、石泉众联暖通设备服务公司、石泉众鑫暖通燃气设备公司等4家企业已通过县区住建部门现场核查、申请材料初审,我局正在办理换证手续。
三是加强整治宣传。坚持把燃气管理法规政策宣传贯穿于审批工作全过程,主动向办事企业宣传全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讲解燃气管理、行政审批、安全运行等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增强办事企业和群众从事燃气经营工作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进一步营造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2月15日
公文PDF原件:安行审函〔2022〕17号关于报送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政审批工作情况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