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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23-00016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行审函〔2023〕16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4-18 15:11

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创文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结合各成员单位创文建设指标和工作实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制定了《2023年政务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政务环境工作组(代章)

2023年4月14日

2023年政务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市创文指挥部《关于设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工作组的通知》(安创文指字〔2022〕1号)、市创文办印发《安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安创文办字〔2022〕4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政务环境工作组职责和各成员单位创文建设指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结合“三个年”活动要求,紧扣全市创文工作部署,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强部门审管联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着力建设服务型、高效型、廉洁型政府,持续打造政务服务安康品牌和“营商环境最安康”金字招牌,努力为安康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政务服务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提前研究谋划,快速跟进落实,推动常态长效。二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主题活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学习贯彻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省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三是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机制,强化安排部署、推进落实、督查督办、报告情况“闭环管理”,坚持台账式管理并每季度更新。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责任单位:市委办,汉滨区、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扎实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责协同”,稳步推进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二是坚决惩治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深化整治工程建设、矿产资源、项目审批、国企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紧盯风险隐患大、信访反映集中的领域严查行业性、系统性腐败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严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三是出台持续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突出“一把手”和本级管理干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等关键,进一步优化指标、细化措施、健全机制。四是大力推进清廉安康建设。压实各级党组织纪律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抓实被查处干部写忏悔书、纪委监委拍摄警示教育片、党委(党组)组织干部阅看警示教育资料工作。五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若干措施》,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坚决查处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办,汉滨区、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聚焦市场主体所需、人民群众所盼,主动“放”出活力,依法“管”出公平,全力“服”出效率。二是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堵点”问题,通过会议部署、考核导向、督查问效等方式力促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三是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动态调整划转事项清单,进一步明晰审管边界、强化审管联动、确保无缝衔接。四是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化管理,组织各级各部门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推进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同条件审批,强化监督问责,坚决防止清单之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五是进一步扩大市场主体登记业务“同城通办”范围,推进涉企审批事项减环节、减费用、减时限,实现全市域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六是加大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力度,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局,汉滨区、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

(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一是“一门(市政务大厅)”“一网(政务服务网)”“一线(12345便民热线)”为支点,帮办代办为延伸补充,构建审批、政务、交易、热线“四个集成”和“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政务服务新模式,“线上”实现数据共享、双向传输,“线下”实现帮办兜底、全程服务,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二是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重点推动“交房即交证”“企业开办”“灵活就业”等15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地见效,真正利企便民。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体系,规范线上线下运行管理,不断深化“跨域通办”“免证办”“掌上办”“就近办”,推行“承诺办+容缺办”,以优质服务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办,汉滨区、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

(五)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是组织各县(市、区)对各类重点项目全面梳理,按照重点项目“全覆盖”的原则,形成2023年全市帮办代办重点项目名录。深化“帮办代办+X”服务模式,推行“项目管家”帮办代办服务,将帮办代办与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绿色通道等改革措施相结合,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和时间。二是持续提升“交易服务零收费、交易进场零门槛、业务办理零跑腿、服务保障零距离、投标信息零泄密、交易监管零死角”的“六个零”服务举措,进一步降低企业招投标成本,提升交易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打造公平公正交易环境。三是建立完善营商环境、司法救助、“黑天鹅”“灰犀牛”风险隐患、创文工作、不满意工单等“五本台账”,发挥信息预警作用,助力营商环境、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四是面向社会征集营商环境领域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抓好营商环境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积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汉滨区、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

(六)加强行政执法管理。一是指导执法部门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促进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措施。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执法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加强对各级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指导协调,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工作,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深化行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委编办,汉滨区、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

(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一是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提升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水平,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常态化运用,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二是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加强业务指导,强化跟踪督促,全面推进41个市级部门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并通过“陕西省权责清单发布平台”对外发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编办,汉滨区、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创文指挥部《关于设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工作组的通知》要求,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调整组建安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政务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定期会商、任务清单、工作通报、督办考核四项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政务环境提升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按照市创文指挥部的统一部署,领导小组定期收集、督促、通报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脱、成效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各成员单位每月22日前向市行政审批局报送当月工作推进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汇总后24日前向市创文办报送整体情况。

(三)注重总结宣传。各成员单位要紧盯创文建设指标和要求,结合重点任务安排,抓紧抓实工作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集中培育一批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良好氛围。


公文PDF原件:安行审函〔2023〕16号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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