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防汛抢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1-00036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行审函〔2021〕36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5月2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5-25 14:59 |
局机关、政务中心各科室:
现将局《2021年防汛抢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做好防汛“三到户”工作,压实靠牢防汛责任,落实防、抢、撤各项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5月21日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防汛抢险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包抓责任区的防汛抢险工作,根据《安康城区防汛抗洪预案》(安政发〔2021〕6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安康城区防汛三到户包抓工作的通知》(安城汛指字〔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保证防汛抢险工作的高效指挥,成立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福全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
局长、市政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任红艳 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裕成 副局长
邹 淼 副主任
责任副组长:马劲柏 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张祥礼 政办科科长
蔡方超 政务服务管理科科长
潘 文 审批一科科长
赵 亮 热线管理科副科长
周启双 交易服务科副科长
罗 乐 综合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办科,由张祥礼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协调各科室加强值班,灵通雨情、汛情,及时传递全市防汛抢险救灾命令,做好防汛抢险应急工作;
2.根据城区防汛指挥部命令,负责做好干部职工自身的撤离、安置和财产转移等工作;
3.负责做好新城办心石村防汛包联“三到户”活动,根据城区防汛指挥部命令做好安全撤离组织工作。
(二)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督促防汛抢险责任的落实,牵头组织开展防汛包抓“三到户”活动;
2.负责与新城办事处、心石村防汛抢险联络和工作衔接;
3.负责防汛抢险人员组织、物资准备、车辆调配;
4.及时掌握防汛抢险动态信息,为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实施高效指挥当好参谋。
二、“三到户”工作内容
(一)情况掌握到户。以新城办心石村为单位,以户为单元,所有防汛包抓干部深入到包抓责任区内所有住户,面对面进行防汛工作对接,全面掌握各住户位置、户主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人口、住房结构、周边环境、交通状况、应急物资储备、自救能力等情况,逐户登记建卡、动态管理,逐户落实防、抢、撤工作方案。所有防汛包抓干部在入户调查和日常防汛检查中,要积极主动地入户宣讲防汛法规、紧急避险、防汛预警信号识别、撤离注意事项、撤离路线、安置地点、物资保障等防汛应急知识,增强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临危自救能力。
(二)信息预警到户。要与包抓对象建立多种稳固可靠的通信联络方式,既确定专人作为信息联络员,各防汛包抓干部也必须及时传递预警信息,还应与邻近村(社区)、组之间建立横向联络、协作互助机制,采用人工传递信息,确保在极端情况下,能够及时将雨情、水情、预警命令传递到村(社区)、到组、到户。
(三)责任落实到户。各防汛包抓干部要全面掌握包抓对象基本情况,认真做好防汛应急工作宣传,逐户签订《防汛抢险目标责任书》,对鳏寡孤独、残疾、留守老人和儿童等缺乏撤离转移和自救能力的特殊人群,要落实一对一的提前转移包抓责任人和转移方案。临汛时期,务必按照《安康城区防汛抗洪预案》,及时赶赴包抓责任区全力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必须在包抓对象全部安全转移后方可撤离,千方百计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三、落实防汛抢险措施
(一)局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汛抢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人员和财产安全负总责。
(二)心石村2号命令撤离住户291户728人。撤离路线东救生堤、东堤内外环路、党校路、江南小学(安置点电话:8121528、8121518)。组成3个抢险分队、1个后勤保障分队,具体负责包联的新城办心石村一组、二组、三组区域的防汛抢险、后勤物资保障等工作。
1.抢险一分队。负责心石村一组住户135户295人的安全转移。
队 长:任红艳
副队长:张祥礼
成 员:王 飞、唐姣姣、赵 亮、罗 乐、卢嘉欣、
徐建琼、李肖孟、吴 涛、李 倩、孔 颖
2.抢险二分队。负责心石村二组住户67户178人的安全转移。
队 长:胡裕成
副队长:蔡方超
成 员:王 鹏、周启双、黄子亮、陈 哲、张 杰
3.抢险三分队。负责心石村三组住户89户255人的安全转移。
队 长:马劲柏
副队长:潘 文
成 员:贾 涛、钟 骏、罗亚妮、晏晓燕、陈 默、
余江南、樊梓瑶
4.后勤保障分队。负责防汛抢险物资采购、管理等保障工作。
队 长:邹 淼
副队长:罗 乐
成 员:卢嘉欣、吴 涛
(三)当安康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二号命令”(水位达到并超过248m,相应流量达到并超过15700m³/s时)后,各抢险分队在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遣下,与新城办、心石村干部一起立即组织所有群众安全有序撤离。
(四)各防汛包抓干部在群众撤离后清点核实人数,确认不漏1户1人时方可随撤离群众达到安置点,协助安置。对动员劝走不听,不愿撤离的群众,包抓干部可以对其实行强制撤离。
四、强化纪律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防汛包抓干部要切实按照防汛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履行职责,抗实工作责任,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坚持汛期领导带班和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准确传递雨情、汛情和市、区防汛指挥部的防汛命令,各防汛包抓干部在汛期要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二)迅速开展行动。今年防汛形势复杂严峻,各防汛包抓干部要及时到包抓责任区开展工作,在5月28日前完成所包联防汛区域“三到户”工作,逐户登记人员信息、联系方式,讲明撤离路线,签订防汛抢险目标责任书和抢险转移明白卡,认真检查各项防、抢、撤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严明组织纪律。各防汛包抓干部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松懈侥幸心理,灵通信息、加强联系、协同作战,扎实做好“三到户”等基础工作,在防汛抢险中全力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凡在抗洪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延误汛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1.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防汛抢险安排表.docx
公文PDF原件:安行审函〔2021〕36号 关于印发2021年防汛抢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