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报送《各县(市、区)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修改意见的函 | ||
索引号 | /2021-00063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行审函〔2021〕63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1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0-15 10:19 |
市考核办:
按照贵办通知要求,现将《各县(市、区)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修改意见报送如下: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政办发〔2018〕57 号)中,明确将12345 平台绩效考核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的要求,结合12345平台运行实际工作需要,建议将《各县(区)2020年度负面清单考核指标》中“未按要求办理12345热线群众诉求的”考核指标予以保留,并调整到《各县(市、区)2021年度减分项目》的工作推进不力考核事项,表述为“12345热线群众诉求办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最高扣分不超过0.3分。
以上修改建议请予以研究采纳,特此函报。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