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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经省政府同意,《陕西省守信激励对象评定和联合激励办法》《陕西省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2年版)》《陕西省守信激励对象目录(2022年版)》以及《陕西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于近日正式印发。
《陕西省守信激励对象评定和联合激励办法》是我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的创新举措,旨在通过明确守信激励对象的认定办法以及相关信息的共享、发布、应用、管理规则,鼓励社会各界采取措施对信用主体实施联合激励,让诚实守信者获得更多实惠和便利。《陕西省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2年版)》明确了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及有关组织在履职过程中对信用主体实施的守信激励措施,包括注册登记、政策优惠、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教育培训等领域24项具体内容。《陕西省守信激励对象目录(2022年版)》明确了守信激励对象的纳入范围、评定标准、激励期限和认定单位。《陕西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推出的依法依规实施市场或行业禁入、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等8方面惩戒措施,进一步明确了31条具体惩戒措施。
据介绍,完善信用法规制度体系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省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发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职能职责,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以及新出台的配套措施,持续提升信用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加快构建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为推进“诚信陕西”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黄玉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