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3-0000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政办函〔2022〕168 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3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6-29 17:31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加快推进“ 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安康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陕 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 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函〔2022〕175号),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 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政务服 务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的发展思想,按照需求导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依法监管的 原则,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将多 个相互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 实现“ 一次告知、 一表申请、 一套材料、 一窗(端)受理、 一 网 办理”,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2023 年1月10日前完成15个“ 一件事一次办”。2025年底前,全 市“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 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二、 主要任务
(一)建立推进机制。 成立安康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 成改革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市级 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 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参照市上做法,建立相应机制。
(二)细化工作方案。 按照“ 一事一组”原则,市级各牵头 部门分别成立推进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组长,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和其他配合单位参加。各推进小组依据省级方案制定“每 件事”的市级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 工、实现方式和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依据市级方案,制定“每件事”在本地的落实方案。
(三)改进业务流程。 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 为目标,对“ 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 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 素进行梳理,理清串并联关系,优化业务流程,形成“ 一件事一 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整合申请表单、精 简申请材料,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 “ 一套材料、 一次提 交”。建立联办机制,开展联动审批,推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协同服务。
(四)加强系统支撑。 加大对“ 一件事一次办”涉及市县两 级自建业务系统的打通力度,推动相关独立办理系统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按照“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流程,细化技术对接方案,实现流程交互、数 据实时流转,形成通过“一件事联办系统”统一收件、分发,各 业务经办系统串并联办理的业务流转模式。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实现相同材料免提交,最大程度精简填报材料。
(五)线上线下同步开展。 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PC 端、 移动端等办事渠道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专栏,在市县两级政务 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 一件事一次办”综 合窗口,实现线上“一端受理”、 线下“一窗受理”。优化整合 “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出件环节,按照集约化、高效化的原则, 采取窗口发放、政务专递送达等灵活方式,将办理结果和实体证 照及早送达申请人。同时以信息化方式推送办理结果和电子证照,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端出件”。
三、 任务分工
( 一)牵头部门。 负责本部门牵头的“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筹划与组织实施,并组织相关部门梳理业务流程和办理 要素,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 南,从行业条线加强对各地任务落实的指导督促,2023年1月 10日前在线上线下渠道正式发布。市级部门统筹全市业务,涉 及的“一件事一次办”相关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对接后,统一 向全市提供服务。
(二)配合部门。 在牵头部门统筹下,负责“一件事一次办”推进过程中涉及本部门事项的标准化梳理、流程优化、系统改造和数据共享使用,完成相关办事指南细化工作。督促本行业县级部门做好业务对接和应用工作。
(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对全市“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 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评估梳理、跟进研判,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和服务专 栏,满足“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交房即交证”“涉企不动产登记”等3个事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需求。
(五)市电子政务办。 依托我市数字政府体系架构,统筹各 相关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对接、数据流转 和电子证照汇聚。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系统对接。
(六)各县(市、区)政府。 负责本地区“一件事一次办” 集成改革落地及应用,根据市级各推进小组发布的实施方案、工 作规程、办事指南,结合本地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实际,按期推 进改革任务。做好本地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线上专栏和线下综 合受理窗口设置,改造完善以往自行推出的联办事项,形成符合要求的本地特色“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服务。
四 、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服务“一 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推进改革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标先进、查补短板,把握切入点、找准发力点,把政务服务“ 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作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
(二)加强统筹协调。 市政府办公室(市职转办)负责统筹 推进全市政务服务“ 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系 统建设资金保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电子政务办要积极对 接,完善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各牵头部门要积极协同,配合部门分解工作任务,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三)强化督促检查。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压茬推进, 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工作,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12345 政务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让企业和群众评判“ 一件事 一次办”改革成效。加强对各级各部门“ 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 革成效的跟踪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通过政府 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政务服务“ 一件事 一次办”相关信息,同时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 一件事一次办”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