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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1月中旬,安康市场主体总量再创新高,首次突破30万户,市场主体总量从2019年末的20万户增长到2023年11月突破30万户,增幅达到50%,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21户,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23户。截至三季度末,实有市场主体总量增幅在全省排第4位。
近年来,全市行政审批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始终把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摆在首位。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巨大影响,克难攻坚,持续开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做好六稳六保、经济稳增长工作,用主动靠前服务,换取全市市场主体增量。着力构建助企纾困政策体系,打通涉企全生命周期堵点,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稳增长,用繁荣发展的市场主体增量为推动安康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优化准入审批,注册登记“极简化”。全市行政审批系统始终坚持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积极推行“名称自主申报”“住所登记承诺制”“电子营业执照”“市域通办”“不见面办照”等举措,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建立企业开办、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制,规范各级政务大厅“六统一”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和金融惠企“四贷”服务站建设,推行高频事项跨县、跨市、跨省通办,提升企业开办、退出便利度,全市开办企业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一站式”办理领取营业执照、免费公章、税控设备、预约银行开户、公积金缴存、社保缴纳等业务,不断释放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红利,最大限度简化办事流程,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2023年前三季度,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7354户,其中:新增企业6672户,新增个体工商户20442户,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40户。全市累计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92259户,同比增长8.54%。其中,累计登记各类企业56778户,同比增长12.59%;个体工商户227575户,同比增长7.77%;农民专业合作社7906户,同比增长2.9%。
发挥政策引领,市场活力“优质化”。健全经营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认真履行歇业备案职责,帮助市场主体度过短期经营困难,提升市场活力和降低市场主体经营维持成本,为市场主体实现再创业再发展创造条件。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大力培育发展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全市民营经济规模持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后劲逐步增强。在2022年末,我市民营经济贡献了全市60.1%的生产总值,53.66%的税收,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占全市实有市场主体98.4%,民营经济作为主力军已成为推动安康后发赶超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严格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陕西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若干措施》,印发《安康市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登记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个转企”“企升规”对全市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作用,多措并举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有效提高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和水平,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扎实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优化营商环境,审批服务“便利化”。深入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审前服务、审管联动等改革举措,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动审批事项从“物理集中”向“化学融合”转变,持续释放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效能。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加强涉企服务专区建设,着力构建便利政企洽谈、企业间对接、涉企项目展示等开放式服务环境,打造专业化、综合性为企审批服务人员队伍,聚焦企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推行线上政务服务事项普及面,同时兼顾企业、群众线下办理需求,优化导办、帮办、代办服务体系,提升政务服务温度,不断推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快办”“易办”“好办”转变,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市场经济健康发展。2023年前三季度全市累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突破185.68万件,同比增长27.1%。截至9月底,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共计办理各类业务185.68万件,其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16.23万件,按期办结率99.99%。
责任编辑:黄玉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