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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安运运输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申请新增2辆非定线旅游客车,许可决定书号( 安行审XK〔准〕字〔2023〕2-065)。其中申请的一辆中型高一级客运车辆未按规定在2024年2月29日前投放运力。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八条: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许可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或者聘用驾驶员承诺的,原许可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相应的行政许可决定。现对该公司申请的新增一辆非定线旅游中型高一级客运车辆许可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