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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准结果】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国网安康供电公司安康岚皋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改造业扩配套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24-03-01 14:13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康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办理安康岚皋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改造业扩配套工程项目核准的函》国网安电函〔2024〕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西渝高铁康渝段施工用电需求,保障110千伏岚皋变35千伏设备安全运行,同意由你公司建设安康岚皋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改造业扩配套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安康市岚皋县。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对110千伏岚皋变35千伏配电装置室进行改造,新增主变进线柜2面、分段隔离柜1面、分段开关柜1面、母线电压互感器柜2面、出线柜5面,更换消弧线圈装置1套。

四、项目总投资710万元,其中25%自筹,75%贷款。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优先选用符合国家环保节能相关要求的设备和材料;要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工程设计、施工、投产使用与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

六、在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好工程的招投标工作,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详见附件。

七、本项目核准后,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完毕有关报建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安康岚皋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改造业扩配套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2月28日

项目编码:2401-610925-04-01-848716

附件:

 

国网安康供电公司安康岚皋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改造业扩配套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安康岚皋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改造业扩配套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同意。请项目单位按照核准意见严格组织招标工作,并注意做好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以备检查。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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