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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高新万宁酒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审查,在许可范围内,准予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特发此证。
地点 |
江北大道23号人行道 |
用途 |
开设1处消防通道 |
挖掘面积 |
5m×4m=20m2 |
占用面积 |
5m×4m=20m2 |
施工时间 |
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20日 |
一、施工前对现状管线及地下现有管道进行摸查,制定保护方案,方可组织施工。在开设消防通道时,地下预埋一条φ100钢管,钢管长度要大于施工通道口的宽度,以备路灯维修。主要道路进出口要用钢筋进行双向绑扎,并使用C30混凝土浇筑。
二、道路开挖回填密实度必须达95%以上,分层回填夯实,防止后期道路下陷。在人行道开挖前,应准备新的人行道地砖,对开挖损坏的人行道地砖进行更换,确保人行道按原貌恢复。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确保施工安全,必须在批准时限内完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三、根据《关于开展城市占道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陕建发〔2020〕216号》《开展城市占道施工围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安城管字〔2020〕66号》文件要求,你单位必须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围挡,确保行人安全,围挡上张贴工程概况牌、安全标识牌、文明施工牌、致歉标语牌、施工许可证需达到20%覆盖率,不得将渣土堆放在围挡外。
四、工程完工后,必须报安康市市政园林处进行现场验收,对破损的市政道路基础设施进行原貌恢复,并确保恢复质量。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