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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镇坪县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巡护道建设项目(桃元村段)变更占用林地的批复

作者:审批四组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24-07-26 16:53
镇坪县国有林场:
  镇坪县林业局上报的《关于办理镇坪县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巡护道建设项目(桃元村段)变更使用林地手续的报告》(镇林字〔2024〕1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森林防火巡护道建设项目(桃元村段)变更占用林地的申请,经林(草湿)审核审批系统审批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审批系统自动生成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安林资许准(直)〔2024〕5号,见附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镇坪县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巡护道建设项目(桃元段)变更增加占用林地1.2562公顷,变更减少占用林地1.3655公顷,变更后占用林地面积为8.2721公顷,比原批准面积减少0.1093公顷(具体见附图)。
  二、涉及林木采伐的,要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用途施工,严禁改变地点、用途或扩大面积,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弃土造成植被破坏。
  四、镇坪县林业局负责该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7月24日    

  附件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安林资许准(直)〔2024〕5号

镇坪县国有林场:
  镇坪县上报的《镇坪县林业局关于办理镇坪县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巡护道建设项目(桃元村段)变更使用林地手续的报告》(镇林字〔2024〕125号)及你单位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镇坪县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巡护道建设项目(桃元段)变更增加占用林地1.2562公顷,变更减少占用林地1.3655公顷,变更后占用林地面积为8.2721公顷,比原批准面积减少0.1093公顷(具体见附图)。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需要采伐使用林地上林木的,依法依规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采伐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树必须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管理办法》进行除害处理。
  三、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局申请延期。否则,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自动失效。
  四、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严格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特别是工程建设中严禁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其制品。

2024年07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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