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正文内容

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项目帮办代办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项目帮办代办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022-0011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行审发〔2022〕11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5-12 15:1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22年政务服务帮办 代办“春风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函〔2022〕35号) 精神,切实做好重点产业项目、“归雁经济”项目和招商引资项 目帮办代办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确定帮代项目。各县(市、区)发改局、人社局和招 商服务中心分别对本区域内重点产业项目、“归雁经济”项目、 招商引资项目全面摸底,按照“成长性强、即将落地、有办理审批服务手续需求”的标准,商同级行政审批局(恒口示范区 市民服务中心)研究确定帮办代办重点项目。各地每一类项目 原则上确定10个左右(不重复计算)。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恒口示范区市民服务中心)于5月20日前将帮办代办重 点项目清单报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同时抄送市发改委、市人社 局、市招商局。

二 、签订帮代协议。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和政务中 心要对帮办代办重点项目实地走访,逐项目收集帮办代办诉求、 研究帮办代办举措、确定帮办代办专员、拟定帮办代办协议。  针对重点产业项目、“归雁经济”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分别由 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发改局(或者人社局、招商服 务中心)与企业签订协议,项目所在地园区管委会(或镇政府) 作为第三方要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帮办代办工作。市行政审批 局适时牵头组织集中签订帮办代办服务协议活动。

三、做好帮代工作。帮办代办专员每月至少到项目企业入 户走访一次,积极开展政策咨询解答、业务帮办代办、审批协 调督办、难点问题化解等帮代工作,帮助企业办理审批服务手 续。针对企业和项目不同需求,探索创新“帮办代办+X”服务 模式,推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绿色通道等改革 举措落地。对超出审批服务业务的诉求,坚持“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的原则,主动收集,科学研判,及时转 办,尽最大努力推动问题落实;对确实无法解决的,要有理有 据做好解释工作。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要建立重 点项目帮办代办工作台账,全程跟踪业务办理情况。市行政审批局通过12345热线定期开展“好差评”回访问效,形成工作 闭环。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招商局、市行政审批局适时开 展联合检查活动,重点对各县区重点项目帮办代办工作安排、 协议签订、台账建立、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检查并书面通报, 为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归雁经济、招商引资、政务服务等年度 考核提供依据。

五、加强宣传推广。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和挖掘重 点项目帮办代办工作的好做法、好事例、好干部,完善长效机 制,形成典型经验,加强宣传推广,不断扩大帮办代办工作的 知晓率和影响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将适时对重点项目帮办 代办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进一步凝聚优化营商 环境、加强招商引资、助力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为经济社会 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保障。


附件:1. ××县(市、区)帮办代办重点项目清单.docx

2.重点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协议(参考模板).docx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康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

2022年5月12日

公文PDF原件:安行审发〔2022〕11号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项目帮办代办工作的通知.pdf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