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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报来的《关于办理T063(宁夏-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陕西安康镇坪段临时使用林地手续审查意见的报告》(镇农林水字〔2024〕19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T063(宁夏-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陕西安康镇坪段临时占用镇坪县国有林场国有林地2.9292公顷(其中华坪镇渝龙村辖区内0.8722公顷)、曙坪镇桃元村集体林地0.4836公顷,合计3.4128公顷(使用期限从发文之日起贰年)。
二、你单位要确保拟使用林地所有权人及经营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在未取得拟使用林地所有权人和经营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占用林地。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用途施工,严禁改变地点、用途或扩大面积,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须恢复所占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并进行植被恢复。若在批准期限届满后仍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届满之日前3个月,向我局提出延续临时占用申请。
四、涉及林木采伐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五、镇坪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占用林地的监管和到期回收工作,监督植被恢复到位。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