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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营业执照使用的注意事项
为畅通涉企服务政策宣传,提升惠企政策的使用率与转化率,方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有关涉企政策和实际应用,更好地为全市经营主体做好平台推介与相关服务,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推出系列政策宣传,请广大经营主体积极参与了解。
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体系,正在以跨区域、跨行业、跨层级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更加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在数字化浪潮的今天,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经营主体的“电子身份证”,逐步实现了经营主体身份凭证“随身行”,身份验证“一照通”。今天,让我们来继续了解一下电子营业执照的其他有关事项。
一、载有电子营业执照的手机丢失了怎么办?
载有电子营业执照的手机丢失或损坏的,法定代表人可使用其他移动智能终端重新下载电子营业执照,重新下载后,原手机存储的电子营业执照将无法继续使用。
如果证照管理人员手机丢失,证照管理人员可在其他移动智能终端重新下载电子营业执照,重新下载后,原手机存储的电子营业执照将无法继续使用;也可以由法定代表人为其重新授权,重新授权后,原手机上载有的电子营业执照自动失效。
如果经办人员手机丢失,经办人员可在其他移动智能终端重新下载电子营业执照,重新下载后,原手机存储的电子营业执照将无法继续使用;也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证照管理员为其重新授权,重新授权后,原手机上载有的电子营业执照自动失效。
二、电子营业执照如何打印?
在电脑浏览器上输入https://zzapp.gsxt.gov.cn,选择“打印电子营业执照”,用移动智能终端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扫描电脑端显示的打印电子营业执照的二维码。选择需要打印的电子营业执照并进行验证,验证成功后在电脑端将显示电子营业执照,可以保存后打印或者直接打印。
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8-12/31/content_54497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