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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初次申请

作者:审批二科 来源:审批二科 发布日期:2021-04-29 16:48

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初次申请  2021

实施日期

2020年1月3日

发布机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目录名称

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核发

事项名称

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初次申请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船员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20年3月27日国务院令第72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六次修订)

第五条 船员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且初次申请不超过60周岁;(二)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三)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还应当经过相应的船员适任培训、特殊培训,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申请适任证书的,还应当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第三十一条 申请在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完成相应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船员适任培训。

在危险品船、客船等特殊船舶上工作的船员,还应当完成相应的特殊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的通知

凡申请参加内河基本安全考试的人员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考试、发证申请表》;

(二)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 最近12个月内的《内河船员体格检查表》;

(四) 本人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院校船舶驾驶及轮机专业毕业的学生,可直接申请核发《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除以上各项外,还需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在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时,应当向发证机关出示原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2019年第5号)

第六条 船员培训按照培训内容分为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船员适任培训和特殊培训三类。 船员培训按照培训对象分为海船船员培训和内河船舶船员培训两类。

第七条 船员基本安全培训,指船员在上船任职前接受的个人求生技能、消防、基本急救以及个人安全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培训,包含以下培训项目:

  (一)海船船员基本安全;

(二)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 (海船员2021年46号)

第十四条  参加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的,发证机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的规定签发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

已取得船员服务簿但尚未取得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的船员,可向任一有内河船舶船员服务簿发证权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补发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

第十五条  具备《内河考试发证规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复转军人或海洋渔业船舶船员,其取得的军人或海洋渔业船舶船员的安全培训合格证或等级职务资格证书,可直接换发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

实施机关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机构

审批二科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数量限制

本行政许可事项无许可数量限制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办理事项不收费

通办范围

无特殊说明

办理地点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东附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专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7月1日至8月3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办理进度查询

查询电话: 0915-2390050;查询网址:http://portal.ankang.gov.cn/#/home

常见问题

1、未按要求提供材料;

申请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申请在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咨询、办理进程查询和投诉;2、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申请先进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用签字笔填写的表格内容及签字,字迹工整、清晰;2、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实施机关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工作,包括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咨询途径

0915-2390050

投诉途径

电话投诉:0915-12345;网上投诉:http://portal.ankang.gov.cn/#/home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原件份数

原件规格

复印件份数

复印件特殊要求

来源渠道

填写说明

1

《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考试、发证申请表》原件

原件

1

0

下载样表

下载样表

2

最近12个月内的《内河船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原件

1

0

下载样表

3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且初次申请不超过60周岁

复印件

0

1

申请人自备

4

本人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原件

2

0

申请人自备

5

如属于全日制中专及以上院校船舶驾驶及轮机专业毕业的学生,可直接申请核发《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需出示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1

1

申请人自备

6

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1

1

申请人自备

7

船员服务簿(已取得船员服务簿但尚未取得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的)

复印件

0

1

申请人自备

8

军人或海洋渔业船舶船员的安全培训合格证或等级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已取得军人或海洋渔业船舶船员的安全培训合格证或等级职务资格证书的)

复印件

0

1

申请人自备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网上申请形式

原件预审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

预约办理地址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政务中心窗口进行受理船员信息采集、指纹录制。

2.申请人向市海事部门申请船员培训备案,培训结束后向海事部门申请船员考试,海事部门组织有相关资质的主考官、考官、助理考官、评估员完成考试工作,将考试成绩录入中国海事协同平台相关系统并告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查验。

3.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证件签发申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二科根据成绩单和其他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做出许可决定并制发证书,并向申请人、市海事部门告知审批结果,向申请人送达证书。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参加内河基本安全培训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

(二)身体健康,符合《内河船舶船员体检要求》。

办理结果

结果类型

证书

结果名称

《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

年审或年检

年审次数

送达

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

送达人或送达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专区

附件: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考试、发证申请表.doc

附件:内河船舶船员体检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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