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市审改办组织召开市级第二批划转许可事项审批结果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工作座谈会。市政务中心副主任马劲柏主持会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涉及第二批划转的16个部门的207项许可事项,在过渡期内相关审批办件结果要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确保“一枚印章管审批”。近日,市审批服务局印发了2020年第一季度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情况通报。目前有6个部门的14项许可事项105件审批结果加盖了行政审批专用章。
会议组织学习了《安康市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通知》《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做好市级第二批划转许可事项审批结果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通报了2020年一季度市级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情况;参会的部门人员围绕“一枚印章管审批”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就下一步加盖审批专用章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马劲柏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围绕为什么要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怎样实现加盖审批专用章、第一季度通报中发现的问题等作了说明和解答。他强调,一是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政策文件,准确把握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重要意义、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二是不断增强“一枚印章管审批”的意识,在过渡期间,划转部门在审批办件时要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确保审批结果有效。三是涉及事项划转的部门与市行政审批局要加强衔接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共享审批信息,做好加盖审批专用章工作,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
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金融办等16个部门政办科(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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