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办字〔2019〕54 号)和《中共安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划转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及人员编制的通知》(安编字〔2021〕10 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下设内设机构4个,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政办科:2392378
办公地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安康市人民政府行政大楼6楼)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考核评议、党建群团、脱贫攻坚、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机要保密、信访安全、政务公开、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会务接待和值班工作。
(二)政务服务管理科: 2392381
办公地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安康市人民政府行政大楼6楼)
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负责协调落实中、省、市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取消和下放工作,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务大厅进驻部门效能监督考核的联系指导;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设的政务服务管理科承担。
(三)审批一科:2390134
办公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汉滨区香溪路8号)1楼
负责发改、人社、商务、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领域划转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工作;负责对划转事项推行并联审批、联审联办、告知承诺等改革举措的落实,建立审管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负责划转事项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行政审批工作相关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四)审批二科:2390144
办公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汉滨区香溪路8号)1楼
负责教体、司法、民政、卫生健康、文旅广电、交通运输等领域划转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工作;负责对划转事项推行并联审批、联审联办、告知承诺等改革举措的落实,建立审管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负责划转事项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行政审批工作相关违法、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