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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统一部署,不断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安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第二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工作的通知》(安司发〔2021〕47号)要求,现将“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基本情况。今年以来,我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和统筹协调的基本原则,在审批服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使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健全落实,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抓信息公示,促执法公开透明。我局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持续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一是加强事前公示。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行政许可事项准确编制本单位“双公示”信息目录,同步通过局网站、安康市政务服务网和政务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事项名称、依据、程序、办理时限等基本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机构职能变化等情况,及时对公示信息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做好事中公示。要求审批人员持证上岗,严格管理、依法行政,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整体形象;在窗口设置显示屏显示工作人员姓名、办事区域;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局网站上开设“网上办事服务”专栏,实行网上办事,提供网上办理、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在窗口显著位置摆放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时对行政许可信息更新,按时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2021年上半年共报送市场监督管理、交通、卫生等多方面信息4059条。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将行政许可事项对社会进行公开,作出的许可决定按照相关规定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等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抓过程记录,促执法公正规范。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今年以来,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行政审批服务不规范、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影响营商环境、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二是加强文字音频记录。根据行政审批事项、性质及流程等,规范审批文书制作,明确审批案卷标准,确保审批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同时,我局在政务大厅安装有高清摄像头,并配备有视频监控室、可以进行音像记录的询问室,安排专人对相关音像资料进行监控保管,对审批窗口办理业务的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同步利用行政审批网络平台系统实现审批业务的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三是规范卷宗归档,发挥记录实效。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办结的审批件进行归档,卷宗存放到指定的档案室,做好储存归档和案卷管理,发挥记录作用。
(四)抓法制审核,促执法公平合法。一是建立审核制度。我局制定并下发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遵循公正、公平、合法、及时的原则,坚持应审必审、有错必纠,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二是明确审核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审核小组,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三是细化内容和程序。我局梳理了《重大执法事项审核清单》,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法制审核小组审理。通过严格、规范的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截至目前,我局暂无重大执法审核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深化,对实施 “三项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足;二是落实 “三项制度”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有待健全和完善;三是宣传培训力度不够。培训学习机会较少,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按照《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实施“三项制度”的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执行“三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我局的“三项制度”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积极组织学习培训,针对性的学习外地先进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建立落实 “三项制度”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
(三)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