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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要点

作者:审批一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22-04-01 15:42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努力实现安康经济高质量发展,迎接二十大的顺利召开。

一、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宣传贯彻落实。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开展登记注册业务培训,帮助工作人员及企业尽快熟悉掌握《条例》内容和系统操作,确保《条例》贯彻落实,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条例》,扩大知晓度,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推行实施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让市场主体实现更大程度的营业自由,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更好的“指挥棒”。

(三)继续推进简易注销改革。实行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优化企业注销程序,进一步精简企业注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推进与税务、社会保障、金融等部门协同办理,推行清税承诺制,提高注销便利度,便利市场主体合法有序退出。探索推行对多年吊销未注销市场主体实行强制注销。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承诺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市范围内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推行全市行政审批系统实行涉企经营许可“市县(区)”层级式清单化管理。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备案纳入“多证合一”范围。结合全市范围企业实际经营需求,申请市场监管总局对经营范围规范化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确保经营范围登记更加便捷准确。

二、推行登记注册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五)推行企业开办标准化服务。按照全省企业开办标准化工作安排,加大企业开办网上办办理力度深度,将更多的新设立企业引导至“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办理。推行“企业开办全市通办”,积极探索在全市各级政务大厅建立“统一服务、统一时限、统一环节、统一场景、统一材料、统一标识”的全市“六统一”标准化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在企业新设立时,将“营业执照、公章、税控、开户、养老、医保、公积金”等办理信息一并采集,共享办理,线上线下双轨推送,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全程“不见面”审批,“一网办理”,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提供企业开办“套餐式、主题式”服务,力争2022年底在全市范围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

(六)开展多领域“一业一证”改革。优化整合审批流程,更大力度推行“照后减证”,鼓励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在不改变原有许可和监管主体的前提下,在多个领域将相关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

(七)探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领域、跨层级应用。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全市各级政务大厅内的全覆盖应用,鼓励企业在办理医保、社保、涉税、招标投标等政务服务事项时,出示电子营业执照,鼓励后台审批人员通过国务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大数据查询等方式进行验证,无需企业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为企业提供“免申即享”“一码办事”等个性化服务。鼓励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现档案查询,通过移动端实现“不见面”方式提供电子档案查询服务,提高企业档案信息向信息化、网络化应用延伸。

(八)规范企业开办审批监管协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要强化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和有关监管部门的有效衔接,要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实时推送至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将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与同级审批服务部门同步共享。

(九)扎实做好企业开办指标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各县(市、区)要对标2021年度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计划清单,坚持以目标、问题、结果为导向,确保以评促改促优。不断优化提升全市企业开办水平,持续营造高质量营商环境。

三、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持续支持个私经济发展。在落实《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进一步全面推进“个转企”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要加大“个私发展网”手机 APP “点对点”政策推送和信息对接的力度。支持配合人社、税务、银保监等部门充分应用“个私网”的“用工招聘”“融投资对接”等版块,服务市场主体解决用工难、用工贵和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十一)做好市场主体信息统计和分析。坚持每月、每季度、半年、全年及时公布全市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做好数据分析,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市场主体数据支撑。组织参加全省首届市场主体分析大赛,提高数据分析水平。

(十二)确保完成“保市场主体”目标任务。面对复杂的疫情形势,要做好市场主体、重点行业产业的培育发展工作,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团结协作,积极主动发现薄弱环节并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我市实有市场主体在去年底的基础上同比净增长率在8%以上,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稳增不减,生产经营状况持续好转,充分激发市场主体营商活力、竞争活力、创新活力。

 


责任编辑|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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