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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安康市金融惠企“四贷”服务站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安康市金融惠企“四贷”服务站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2022-0016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行审发〔2022〕16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8-27 09:44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人民银行辖内各县支行:

为规范全市金融惠企“四贷”服务站管理运行,真正发挥“四贷促进”(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贷)机制工作实效,更好满足各类市场主体融资需求,提升新设立市场主体银行开户便利度,特制定《安康市金融惠企“四贷”服务站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中心支行

2022年8月23日

 

安康市金融惠企“四贷”服务站工作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求真务实,有力有效,闭环管理,助企纾困”的服务模式,促进金融惠企“四贷”服务站(以下简称“四贷”服务站)的运行管理,提升金融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金融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在安康各级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创新设立“四贷”服务站,旨在有效构建政府、银行、企业间的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各类市场主体信贷资金需求和银行开户需要,对接银行机构做好有效服务支持,提升金融支持稳企纾困工作质效,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便利度。

三、岗位设置

“四贷”服务站实行“双站长”制度,站长两名,分别由各级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分管企业开办工作领导和各级人民银行支行分管货币信贷工作领导担任。

“四贷”服务站设副站长两名,分别由各级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工作业务负责人和各级人民银行支行货币信贷工作业务负责人担任。

“四贷”服务站设“四贷”服务协理员(以下简称协理员)1-2名,由各级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业务经办人员担任。

“四贷”服务站设“四贷”服务联络员若干名(以下简称联络员),由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和辖内各银行业机构分别确定1-2名本单位工作人员担任。

四、岗位职责

金融惠企“四贷”服务站站长负责领导指导“四贷促进”工作,推动安排部署,加强沟通协调,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金融惠企“四贷”服务站副站长负责“四贷”服务站日常运行管理,督促指导协理员、联络员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就日常运行中遇到问题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具体问题。

协理员负责向市场主体宣传介绍辖内银行信贷产品,受理登记市场主体信贷需求,引导、指导新设立市场主体办理预约银行开户,或将有关信息推送给人民银行或相关银行机构。

联络员负责接收“四贷”服务站转办的信息,对接市场主体并落实信贷洽谈服务、银行预约开户等具体服务。

五、运行模式

市场主体根据需求意愿和具体情况,“四贷”服务站采取以下三种运行模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无差别服务。

(一)直接转办模式:市场主体根据“四贷”服务站提供的信贷产品信息和预约银行开户信息,能够明确具体银行机构的,由协理员将登记信息推送给对应银行机构联络员对接洽谈。

    (二)间接转办模式:市场主体根据“四贷”服务站提供的信贷产品信息和预约银行开户信息,无法明确具体银行机构产品需求的,由协理员将登记信息推送给人民银行联络员,人民银行联络员在进一步了解市场主体相关情况后,推荐1-2家银行机构与其对接洽谈。

(三)自主办理模式:市场主体从“四贷”服务站获得银行机构信贷产品和预约银行开户申请资料的,自主与相关银行机构联系对接。

六、工作流程

(一)“四贷”模式

    1.受理阶段:协理员向市场主体宣传介绍辖内银行机构信贷产品信息,根据市场主体填写的《安康市金融惠企“四贷”服务站客户需求情况登记表》(附1),登记《安康市金融惠企“四贷”服务站业务申请登记册》(附2),由市场主体选择确定拟开展业务合作的银行机构。

    2.转办阶段:市场主体选择采用第一、二种模式办理的,协理员第一时间向相关银行机构或人民银行联络员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并在台账中记录转办时间、接收单位人员等信息。

    3.对接阶段:银行机构联络员在收到协理员推送信息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市场主体,进一步了解市场主体相关情况,并确定具体部门人员做好后续对接洽谈;人民银行联络员在了解市场主体具体情况后,将市场主体信息推送给相关银行机构落实对接洽谈。

4.反馈阶段:银行机构在收到“四贷”服务站及人民银行推送信息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报送《安康市金融惠企“四贷”服务站银企对接情况反馈台账》(附件3),说明对接洽谈和拟给予支持情况。确定无法给予信贷支持的,应说明具体原因。

5.评价阶段:人民银行根据“四贷”服务站登记台账、银行机构对接情况反馈表和抽查市场主体满意度等情况,定期对各银行机构“四贷促进”工作情况作出评价和通报。

(二)预约银行开户模式

1.线上预约银行开户模式。市场主体通过“陕西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业务时,在“银行开户预约”系统模块中自主填写预约银行信息。各银行业机构联络员在收到预约信息后,第一时间与协理员取得联系,相互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受约方银行及时派联络员到各级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与协理员共同提前开展业务预审录入和尽职调查,在落实账户实名制的前提下,实现预约银行开户业务闭环。

2.线下预约银行开户模式。如市场主体已通过“陕西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办理完成“企业开办”业务,出现未在系统中自主填写预约银行信息的情形,由各级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协理员及时联系各银行业机构联络员,按照市场主体开户需求,在征求市场主体意见后就近办理。可通过利用共享电子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实名认证信息的方式,联系各银行业机构联络员完成预约银行开户业务。

七、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四贷促进”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高度重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稳企纾困工作,通过“四贷促进”工作机制,更好满足各类市场主体的融资需求。

    (二)加强业务培训,积极提升“四贷”服务工作能力。“四贷”服务站工作人员要加强对金融政策和信贷产品的理解把握,为市场主体做好辅导宣传,帮助他们增加金融知识,了解运用金融产品,提升获贷成功率。

    (三)创新服务模式,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各级“四贷”服务站要针对辖内实际和企业需求,探索网上受理模式,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范围,创新办理银行账户、征信查询、金融宣传等功能,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形成工作闭环,有效提升金融惠企工作成效。

(四)做好宣传推广,更好发挥“四贷”服务站功能。要运用多种宣传渠道,广泛推介“四贷促进”工作机制,让更多市场主体充分了解“四贷”服务站的对接平台功能,更好运用“四贷”服务站新型的政银企合作模式,努力增强自身获贷能力。

附件:            1.附件1 安康市金融惠企“四贷”服务站客户需求情况登记表.pdf                        2.附件2 安康市金融惠企“四贷”服务站业务申请登记册.pdf

       3.附件3 安康市金融惠企“四贷”服务站银企对接情况反馈台账.pdf 

 

   

公文PDF原件:安行审发〔2022〕16号关于印发《安康市金融惠企“四贷”服务站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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