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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审批服务系统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营商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审批服务系统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营商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22-0019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行审发〔2022〕19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9-20 11:09

各县(市、区)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市级审批和政务服务有关部门:

现将《全市审批服务系统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营商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9月15日


全市审批服务系统作风建设专项行动

营商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22〕56号)安排,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中,牵头负责企业服务“直通车”、精简行政审批工作,参与查处行政审批中“推拖绕”等工作,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全系统作风建设,不断擦亮“营商环境最安康”金字招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更深层次推进系统集成改革、更大限度降低企业综合成本、更强力度保障市场高效运行,全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健全政策咨询、需求对接、投诉受理、代办审批、结果反馈等企业服务“直通车”工作机制,着力帮助企业化解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

1.贯彻落实2022年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春风服务”行动方案》和《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项目帮办代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产业项目、“归雁”项目、招商项目“一对一”帮办代办全覆盖。建立“一对一”包联服务机制,帮办代办专员每月至少到项目企业上门走访一次,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和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收集企业办事需求,反馈审批办理结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级政务大厅进驻部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发挥12345热线前端作用,收集整理营商环境类工单,建好用好营商环境工作台账,定期开展现场问效和第三方评议活动,推动热点、难点、堵点事项解决,确保事事有回音。定期开展市(县局)长接话日活动,与群众面对面,倾听心声,解决诉求,推动便民利企各项措施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级12345热线承办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树立“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成想办法”的服务理念。发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协调作用、政务服务部门(进驻窗口)审批主体作用,围绕企业群众反映的“办不成事”问题,采取咨询引导,帮办代办、协调督办三种方式,解决企业群众困难,推动部门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级政务大厅进驻部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动“安新办”政务服务平台覆盖到镇,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1.稳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动态调整更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级“证照分离”改革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严格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积极构建市级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级行政许可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实施“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围绕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生产经营、不动产登记及出生、就业、婚育、就医、退休、终老等办件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将多部门办理的“单个事项”集成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级“一件事”牵头部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加快实施“安新办”政务服务平台三期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镇村延伸。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标准,梳理下沉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5.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把评价政务服务质量的权利交给广大群众和企业。依托“安新办”政务服务平台和12345热线便民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评价方式全覆盖,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以“好差评”制度倒逼政务服务进一步改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级政务大厅进驻部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着力纠治政务服务流程不优、“一窗受理”不够到位、窗口服务不够规范、一次性告知要求执行不严等现象。

1.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走流程、坐窗口、优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将活动作为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的关键载体,紧紧围绕办事材料多不多、审批速度快不快、服务态度好不好,查找办事难点,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服务效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级政务大厅进驻部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按照“应进全进”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统一办理,做到事项清单化、受理标准化、服务集成化,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政务服务全覆盖”,严禁“明进暗不进”,避免事项办理“体外循环、权力寻租”。对于企业办事需求较大的“工改”以及“水电气”报装窗口要坚决进驻政务大厅。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严格规范进驻各级政务大厅窗口人员选派工作,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纪律培训和服务礼仪、服务规范培训,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严格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积极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落实“好差评”制度,强化评价数据综合分析和结果运用。利用电子监察平台加强对服务窗口服务流程、事项办理等情况和窗口人员具体服务行为的监督、评价,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级政务大厅进驻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有关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推动本地区、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让企业拥有最适宜的发展土壤、得到最有力的呵护。

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了政府行政权力改革的各领域和全流程。各单位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真正以群众满意度和社会期望为导向,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统筹谋划,合理安排,切实解决一些跨部门、跨区域的营商环境“中梗阻”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细化配套工作措施,将工作措施报送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每月25日之前将工作落实情况发送至邮箱akssgb2020@163.com


公文PDF原件:安行审发〔2022〕19号关于印发《全市审批服务系统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营商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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