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服务提升行动计划》 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服务提升行动计划》 的通知
索引号 /2022-00038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行审函〔2022〕38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6-27 13:24

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创文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各成员单位创建指标和工作实际,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制定了《2022年政务服务提升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政务环境工作处(代章)

2022年6月22日

2022年政务服务提升行动计划

根据市创文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创文办《关于设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工作组的通知》要求,特制定2022年政务服务提升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奋斗目标,以规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打造廉洁高效政务环境为主线,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升执政为民水平,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党的领导和监督。提供我市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党的领导和监督的说明报告。(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办)

(二)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用好“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提供市纪委监委用好“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的说明报告。(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

(三)完善行政执法管理。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政府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管理。提供本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说明报告。提供本市推进政府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管理的说明报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政府效能。提升市民群众对党政机关满意度,营造公平公正高效的营商环境。提供本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相关文件、宣传实景照片和说明报告。提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说明报告。(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

(五)加强政务公开。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坚持执政为民,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本市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的说明报告。(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

三、保障措施

(一)对标对表,细化任务。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和政务服务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梳理细化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化”“颗粒化”管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行政审批局定期收集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成员单位每周四统一上报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五全市创文调度会上据实汇报政务服务提升情况。

(二)检查通报,整改落实。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脱、成效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建立政务服务提升工作问题清单,定期通报、限时整改、按时销号,所有工作原则上9月份之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工作总结说明报告,按照要求统一网上申报测评。

(三)注重实效,督办考核。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重点指标、重点节点、重点交办事项等进行督办考核,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不达标、测评扣分的单位,要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扣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请各责任单位对照测评指标,完善任务表、周统计表、问题整改台账,于6月23日前书面报送市行政审批局。


附件:1.2022年政务服务提升行动计划任务表;.docx

          2.2022年政务服务提升行动计划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周统计表;.docx

          3.2022年政务服务提升行动计划问题整改台账。.docx


 公文PDF原件:安行审函〔2022〕38号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服务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pdf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