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再次征求《安康市加快推进“一件事 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 修改意见的函 | ||
索引号 | /2022-00098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行审函〔2022〕98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1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2-24 09:52 |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按照12月16日市政府“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专题会议讨论意见,我局对《安康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于12月21日17:00前通过公文平台反馈意见,无意见亦请反馈。
联系人:蔡方超 18309152020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2月19日
安康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
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
(二次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17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需求导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依法监管的原则,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将多个相互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2022年底前完成15个“一件事一次办”。2025年底前,全市“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推进机制。成立安康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参照市上做法,建立相应机制。
(二)细化工作方案。按照“一事一组”原则,市级各牵头部门分别成立推进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组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其他配合单位参加。各推进小组依据省级方案制定“每件事”的市级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实现方式和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依据市级方案,制定“每件事”在本地的落实方案。
(三)改进业务流程。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为目标,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梳理,理清串并联关系,优化业务流程,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整合申请表单、精简申请材料,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建立联办机制,开展联动审批,推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协同服务。
(四)加强系统支撑。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市县两级自建业务系统的打通力度,推动相关独立办理系统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流程,细化技术对接方案,实现流程交互、数据实时流转,形成通过“一件事联办系统”统一收件、分发,各业务经办系统串并联办理的业务流转模式。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实现相同材料免提交,最大程度精简填报材料。
(五)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PC端、移动端等办事渠道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专栏,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实现线上“一端受理”、 线下“一窗受理”。优化整合“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出件环节,按照集约化、高效化的原则,采取窗口发放、政务专递送达等灵活方式,将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及早送达申请人。同时以信息化方式推送办理结果和电子证照,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端出件”。
三、任务分工
(一)牵头部门。负责本部门牵头的“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筹划与组织实施,并组织相关部门梳理业务流程和办理要素,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从行业条线加强对各地任务落实的指导督促,2022年底前在线上线下渠道正式发布。市级部门统筹全市业务,涉及的“一件事一次办”相关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对接后,统一向全市提供服务。
(二)配合部门。在牵头部门统筹下,负责“一件事一次办”推进过程中涉及本部门事项的标准化梳理、流程优化、系统改造和数据共享使用,完成相关办事指南细化工作。督促本行业县级部门做好业务对接和应用工作。
(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全市“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评估梳理、跟进研判,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市自然资源局。建设“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和服务专栏,满足“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交房即交证”“涉企不动产登记”等3个事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需求。
(五)市电子政务办。依托我市数字政府体系架构,统筹各相关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对接、数据流转和电子证照汇聚。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系统对接。
(六)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地区“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落地及应用,根据市级各推进小组发布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办事指南,结合本地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实际,按期推进改革任务。做好本地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线上专栏和线下综合受理窗口设置,改造完善以往自行推出的联办事项,形成符合要求的本地特色“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服务。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推进改革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标先进、查补短板,把握切入点、找准发力点,把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作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
(二)加强统筹协调。市政府办公室(市职转办)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系统建设资金保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电子政务办要积极对接,完善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各牵头部门要积极协同,配合部门分解工作任务,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压茬推进,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工作,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12345政务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让企业和群众评判“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成效。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成效的跟踪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信息,同时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的良好氛围。
公文PDF原件:安行审函〔2022〕98号 关于再次征求《安康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修改意见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