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正文内容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2021-0012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行审发〔2021〕12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0-25 14:36

局机关、政务中心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我局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决定成立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刘福全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局长、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副 组 长:任红艳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胡裕成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马劲柏 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责任副组长:邹 淼 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政办科、政务服务管理科、审批一科、审批二科、审批三科、审批四科、政务公开科、综合科、业务管理科、监督投诉科、信息技术科、12345便民服务管理科、交易管理科、交易服务科、帮办代办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检查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与市创文办(市创建办)的工作对接,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落实日常创建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着眼大局,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推动安康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行动和必然要求,是提升我市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党员干部要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创建工作,切实增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要找准位置、不辱使命,围绕创建抓工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需求导向,立足审批、政务、交易、热线四大服务职责找准定位,突出重点,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

三要夯实责任、精细精准,争当一流抓创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将指标任务进行“颗粒化”梳理,各项具体的任务分解到每个科室,落实到每名干部, 切实做到工作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精准精细精确抓好创建工作落实。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0月21日


公文PDF原件:安行审发〔2021〕12号关于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pdf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