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办理情况减分指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1-00076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行审函〔2021〕76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1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2-20 14:55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中省驻安各单位:
《2021年度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办理情况减分指标考核办法》已经市考核办审核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2月15日
2021年度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办理情况减分指标考核办法
按照《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中央和省级驻安单位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安办字〔2021〕100号)和市考核办《关于认真做好市考减分指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安考办函〔2021〕115号)要求,为认真做好2021年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减分指标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围绕“全省先进、全国一流”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推动12345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更有效地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考核对象
安康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一级承办单位(详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
考核总分100分。考核内容分为工单办理、退单、延期、群众满意度及日常配合5个方面,另附加分项。(详见附件2)
四、结果运用
1、年度考核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考核办法,依托12345便民服务平台系统数据及日常掌握情况,统一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市考核办,记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3、本考核办法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一级承办单位名单
公文PDF原件:2021市考减分指标办法(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