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1-00049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行审函〔2021〕49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8月0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8-10 09:10 |
局机关、政务中心各科室,各窗口:
为切实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环境同防”的防控策略,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加强我局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近期,全球疫情仍处于高位,疫情输入我国风险加大,多国出现了各种新冠病毒变异株,特别是德尔塔变异株,潜伏期短、传染性强,增加了外防输入难度。5月中旬以来,安徽、辽宁、广东、云南、江苏等地先后发生聚集性疫情,暴露出疫情防控工作仍有漏洞,疫情传播仍存在较大风险。所有干部职工必须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厌战情绪、松懈心态,严格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路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防控原则,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防控措施,严格做好单位和个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要严格自我防护。一是保持个人卫生,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常通风、公筷制、分餐制,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到人员密集场所、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活动,不扎堆、不聚集。二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务必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接诊医师旅居史及活动轨迹,同时向单位做好信息报告。三是必须严格做好健康监测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从即日起所有干部职工非必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得跨省出行,非必要不离安。去过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与感染者(密接者)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干部职工,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按照属地疾控部门要求,严格落实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管控措施,如因外出隐瞒不报备、防疫信息不报告而造成疫情传播,个人将承担法律后果。
三要自觉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自愿、保障安全”的原则,尽快完成自身疫苗接种,同时要加强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做好家庭成员、亲朋好友的接种动员,确保“应接尽接、应接必接”,共同构建群体免疫屏障。无禁忌症且未按期接种疫苗的干部职工必须书面提交情况说明,酌情考虑暂缓到岗上班。
四要强化大厅防控。一是带班领导、值班科室、综合科和保安要落实防控责任,严格政务大厅“测温验码、佩戴口罩、核准通行”和出入人员行程码、接种码“二码联查”防疫要求,做好办事群众健康查验工作。二是发现办事群众健康码、行程码出现异常(黄色、红色警示信息)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登记人员身份信息、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第一时间报告局防疫办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进一步防控处置工作。三是加强政务大厅、会议室、电梯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日常消杀和通风等,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环境清洁安全。四是严格控制各类大型活动、会议、培训,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控活动规模,从严落实防控措施。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