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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报送《2021年度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减分指标考核办法(送审稿)》及《2021年度12345热线工单办理情况减分指标考核办法(送审稿)》的报告

文件名称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报送《2021年度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减分指标考核办法(送审稿)》及《2021年度12345热线工单办理情况减分指标考核办法(送审稿)》的报告
索引号 /2021-00073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行审函〔2021〕73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2-11 15:39

市考核办:

       按照市考核办《关于认真做好市考减分指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安考办函〔2021〕115号)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减分指标考核办法(送审稿)》及《2021年12345热线工单办理情况减分指标考核办法(送审稿)》,现随文报来,请予审核。

    联系人:赵  亮  联系电话:2390008 18709155554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2月7日


2021年度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减分指标

考核办法(送审稿)

按照《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中央和省级驻安单位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安办字〔2021〕100号)和市考核办《关于认真做好市考减分指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安考办函〔2021〕115号)要求,为认真做好2021年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减分指标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档案馆、市残联、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国安局、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烟草专卖局、国网安康供电公司

二、考核内容

1.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移交登记表》《行政许可事项审查要点说明书》以及相关政策文件、专网权限、专用设备、文本模板、制式证照(批文)等资料移交工作。〔依据市审改办《关于做好市级第二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移交工作的通知》(安审改办发〔2021〕1号)、市审改办《关于做好市级32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移交工作的通知》(安审改办发〔2021〕4号)〕

涉及部门: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生态环境局

2.建立审管联动机制,提高审批监管效能。若出现以下情况将予扣分:一是未明确一个内设机构负责审批和监管的协调工作,未书面告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二是在专家评审、技术审查、现场踏勘、检验检测等关键环节和核心程序上不予支持配合的;三是制发、转发与行政许可业务有关文件时,不将行政审批服务局纳入主送或者抄送范围的;四是审批事项需要部门开放端口、权限、印章授权,以及需提供证照样本、专业设备,不予支持配合的;五是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调整变化的,或者本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举办与行政许可业务相关会议、培训等,不通知行政审批服务局参加的。〔依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安政办函〔2021〕136号)〕

涉及部门: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广电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配套措施和《安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本部门贯彻落实方案(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进一步细化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报市审改办备案。〔依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21〕12号)〕

涉及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4.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报市审改办备案。〔依据市政府领导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17号)上的批示〕

涉及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5.落实中省市关于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工作要求,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大厅集中办理。〔依据市政府办公室《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情况通报》(督办通报第二十三期)〕

涉及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6.完成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相关指标任务:一是对省上抽检反馈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不规范问题及时整改;二是优化办理流程,事项平均“减时间”比例不低于70%,“最多跑一次”占比不低于95%,即办事项占比不低于50%,行政许可类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5%,其中全程网办率不低于70%,其余事项网办深度为原件核验;三是提交电子印章申请材料;四是完成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清单填报工作。〔依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涉及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档案局、市残联、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国安局、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烟草专卖局、国网安康供电公司

三、考核细则

1.涉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建立审管联动机制等两项考核指标的部门,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审批科室负责赋分。

2.涉及“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等三项考核指标的部门,于12月31日前将相关印证资料报市审改办。前期已报送备案的可不再重复报送。

3.2021年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减分指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6项考核内容中任一项未完成,将按上限(0.5分)进行扣分。

4.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市考核办,计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5.本办法由市审改办负责解释。

2021年度12345热线工单办理情况减分指标考核办法(送审稿)

按照《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中央和省级驻安单位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安办字〔2021〕100号)和市考核办《关于认真做好市考减分指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安考办函〔2021〕115号)要求,为认真做好2021年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减分指标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围绕“全省先进、全国一流”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政府部门为民服务意识、执行力和服务效果的工作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推动12345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更有效地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考核对象

安康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一级承办单位(详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

考核总分100分。考核内容分为工单办理、退单、延期、群众满意度及日常配合5个方面,另附加分项。(详见附件2)

四、结果运用

1、年度考核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考核办法,依托12345便民服务平台系统数据及日常掌握情况,统一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市考核办,记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3、本考核办法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一级承办单位名单.docx

          2、12345热线工单办情况减分指标考核表.docx


公文PDF原件:安行审函〔2021〕73号关于报送《2021年度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减分指标考核办法(送审稿)》及《2021年度12345热线工单办理情况减分指标考核办法(送审稿)》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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