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政务服务” 指标评价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1-00074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行审函〔2021〕74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1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2-15 15:57 |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安康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恒口示范区政务中心:
12月2日,省发改委组织召开了全省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培训会。12月8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迎评筹备会,对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为扎实有序开展我局牵头的政务服务指标评价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务服务指标基本情况
政务服务指标评价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情况。政务服务一级指标包含“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政务服务满意度”和“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等4个二级指标,其中“政务服务满意度”为企业反馈指标,其他三项指标为部门填报指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二级指标评价内容为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归集情况、网上服务效率推进情况、网上政务平台服务方式完备情况、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及在线办理深度等;“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二级指标评价内容为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大力推进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加强监管与服务创新、全面推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及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和规范等;“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二级指标评价内容为政务数据共享和更新、政务信息系统发展等情况。
二、组织机构
按照营商环境评价相关要求,决定成立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政务服务指标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福全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
长、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马云峰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 涛 市发展研究中心(电子政务办)副主任
张树贵 市发展研究中心(电子政务办)副主任
马劲柏 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为市司法局、市发展研究中心(电子政务办)、建行项目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马劲柏同志任责任副组长,陈哲同志为指标联络员(联系电话:13379598531),余江南同志为填报操作人员。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12月12日前):
1.细化分解三级指标。对照“政务服务”指标培训课件,结合工作实际,将该指标的3项二级指标分解为15项三级指标,明确业务边界和资料收集范围,确定三级指标责任人,制定《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政务服务指标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
2.详尽准备佐证资料。一是各三级指标责任人对照《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政务服务指标任务分解表》,按照佐证资料建议及说明从政策文件、办事指南、流程图、网站截图、操作演示录屏、活动现场图、媒体宣传截图、典型经验做法、案例等维度分类归档。二是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安康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恒口示范区政务中心负责将本区域内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等基层服务站点为企业办理业务的佐证资料(包括工作机制文件和案例材料);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方式(包括开展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具体文件和案例材料)收集汇总后报对应责任人。三是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国网安康供电公司负责将本系统惠企政策、已经享受惠企政策的企业数量及惠企覆盖面(百分比)情况汇总后报对应责任人(罗娅妮 15319840098)。
(二)填报阶段(12月13日至12月17日):
1.获取试题。12月13日营商环境问卷调查系统开放后,召开专班全体会议(时间、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登录系统获取试题,分解答题任务,分头组织答案,完善佐证资料。12月14日14:00前,按照一道题、一个答案、一套佐证资料、一个压缩文件包的形式报联络员。
2.现场审核。12月15日8:30前,按照营商环境评价部门数据问卷调查指引(政务服务指标),逐一对每题答案及佐证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信息资料录入(17日17:00前可修改完善);对资料不齐全、未达到提交标准、审核未通过的答案及资料,相关指标责任人负责协调解决。
3.复核提交。各指标责任人在12月17日12:00前对所有填报内容全面复核确认,在17日17:00前正式提交(提交后不能再修改调整)。
4.复盘总结。填报结束后召开复盘会议,全面汇报总结填报情况。指标联络员负责对此次评价工作的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是衡量各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省对市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工作专班全体人员高度重视,要紧盯单项指标冲击全省第一方阵任务目标,认真做好政务服务指标迎评各项工作。
(二)做好组织实施。今年政务服务指标采用线上填报方式,有严格填报时限,请工作专班全体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报送相关工作信息。按照《安康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有关要求,营商环境评价纳入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考核,请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政务服务指标评价填报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安康市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政务服务指标任务分解表.xlsx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2月10日
公文PDF原件: 2021政务服务指标迎评工作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