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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国有林场:
镇坪县林业局上报的《关于镇坪县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巡护道建设项目(桃元村段)拟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审查意见的报告》(镇林字〔2024〕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森林防火巡护道建设项目(桃元村段)使用林地的申请,经林(草湿)审核审批系统审批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审批系统自动生成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安林资许准(直)〔2024〕2号,见附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修建镇坪县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巡护道建设项目(桃元村段)使用曙坪镇桃元村管护区国有林地7.1938公顷、曙坪镇桃元村集体林地1.1876公顷,共计8.3814公顷。
二、涉及林木采伐的,要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用途施工,严禁改变地点、用途或扩大面积,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弃土造成植被破坏。
四、镇坪县林业局负责该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2月26日
抄送:安康市林业局、镇坪县林业局
附件
安林资许准(直)〔2024〕2号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镇坪县国有林场:
镇坪县上报的《镇坪县林业局关于镇坪县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巡护道建设项目(桃元村段)拟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审查意见的报告》(镇林字【2024】3号)及你单位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镇坪县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巡护道建设项目(桃元村段)项目使用国有林地7.1938公顷,其中用材林林地6.6090公顷,其他林地0.5848公顷,集体林地1.1876公顷,其中防护林林地0.0138公顷,用材林林地1.1395公顷,其他林地0.0343公顷,共计8.3814公顷。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需要采伐使用林地上林木的,依法依规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采伐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树必须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管理办法》进行除害处理。
三、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局申请延期。否则,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自动失效。
四、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严格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特别是工程建设中严禁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其制品。
2024年02月26日
抄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监督机构、有关省辖市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