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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缴纳契税需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楼进口可免费复印):
1.购房人身份证
2.商品房购房合同
3.全款发票
4.面积结算单
5.提供以家庭为单位的不动产结果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购房人未成年子女)在一楼自助服务区“不动产查询机”自助查询
注意事项:
自助机查询成年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未成年人可携带户口本进行查询;若购房人配偶身份证未携带可前往二楼H03“不动产查询”窗口进行人工查询
申报窗口:市政务中心二楼H20、H21号窗口办理
温馨提示:缴费方式尽量选择银行卡、微信支付、现金
* 业务咨询可拨打窗口电话:0915-2110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