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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准结果】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陕西省白河县川河—麻虎沟一带铅锌矿勘探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

作者:审批四组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24-07-04 10:17

白河县鑫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白河县林业局报来的《关于陕西省白河县川河—麻虎沟一带铅锌矿勘探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白林字2024〕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陕西省白河县川河—麻虎沟一带铅锌矿勘探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申请,经林(草湿)审核审批系统审批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审批系统自动生成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安林资许准(临)2024〕10号,见附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陕西省白河县川河—麻虎沟一带铅锌矿勘探项目临时占用白河县麻虎镇里龙村集体林地1.9840公顷(使用期限从发文之日起贰年)。

二、你单位要确保拟使用林地所有权人及经营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在未取得拟使用林地所有权人和经营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占用林地。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用途施工,严禁改变地点、用途或扩大面积,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须恢复所占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并进行植被恢复。

四、涉及林木采伐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五、白河县林业局负责该项目占用林地的监管和到期回收工作,监督植被恢复到位。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7月5日

 

附件

 

安林资许准(临)2024〕10号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白河县鑫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批准陕西省白河县川河—麻虎沟一带铅锌矿勘探项目'临时占用'白河县麻虎镇里龙村集体林地1.9840公顷。使用期限从发文之日起2年。

你单位不得在临时使用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使用期满后,交回所使用林地,并在一年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如需继续使用,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涉及采伐林木的,须依法办法林木采伐许可证。

你单位要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用途施工,严禁改变地点、用途和扩大面积。

 

2024年07月04日


抄送:安康市林业局、白河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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