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解读】电子营业执照系列宣传(第七期)-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解读 > 正文内容

【部门解读】电子营业执照系列宣传(第七期)

作者:张璐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25-01-14 17:51

电子营业执照的其他管理

为畅通涉企服务政策宣传,提升惠企政策的使用率与转化率,方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有关涉企政策和实际应用,更好地为全市经营主体做好平台推介与相关服务,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推出系列政策宣传,请广大经营主体积极参与了解。

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体系,正在以跨区域、跨行业、跨层级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更加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在数字化浪潮的今天,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经营主体“电子身份证”,逐步实现了经营主体身份凭证“随身行”,身份验证“一照通”。今天,让我们来简单了解一下电子营业执照的其他管理。

一、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后,原电子营业执照需要重新下载吗?

企业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后,原法定代表人下载的电子营业执照将无法继续使用,新任法定代表人需要使用自己的移动智能终端重新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企业办理除法定代表人之外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原下载至移动智能终端的电子营业执照需按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提示刷新。

二、企业被注销、吊销后,电子营业执照会如何变化?

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将企业的电子营业执照状态标记为已注销,企业将无法再下载、使用该电子营业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查验时,系统将显示该企业已办理注销登记。

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后,登记机关将企业的电子营业执照标记为吊销,任何单位和个人查验时系统将显示该企业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8-12/31/content_5449701.htm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