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鸿运能源有限公司:
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报来的《关于转报白河县鸿运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核准申请的报告》(白发改字〔2024〕1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2016年5月开始筹建的白河县鸿运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也称白河县茅坪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未及时向省发改委申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行政许可即开工建设,并于2018年4月竣工,2019年4月在白河县住建局完成竣工备案手续,现发改部门已对你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建议你公司今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避免再出现类似事件。
二、鉴于你公司该项目已建成并安全运行多年,积极配合发改部门的事后监管,及时提出了补办核准手续的申请,且项目申请报告评审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责任主体白河县茅坪镇人民政府的意见是“同意实施”,备案单位中共白河县委政法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是“低风险,同意备案”,白河县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均同意核准,故对你公司白河县鸿运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予以核准。
三、项目建设地点:白河县茅坪镇茅坪村四组。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一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占地面积0.2847公顷。新建储配站1200平方米包含:灌装区、消防泵房1座、消防水池1座、硬化道路、绿化、供水、配电等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2036.81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