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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审批服务便民化和12345热线办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审批服务便民化和12345热线办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2022-0022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行审发〔2022〕22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2-29 13:3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现将《2022年度审批服务便民化和12345热线办理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226日


2022年度审批服务便民化和12345热线

办理工作考核办法


按照《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中央和省级驻安单位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安办字〔2022〕71号)要求,为认真做好2022年审批服务便民化和12345热线办理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二、考核方式和依据

审批服务便民化和12345热线办理考核工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主要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安政办发〔2022〕21号)《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安政办函〔2022〕93号)《关于转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春风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函〔2022〕35号)《“走流程、坐窗口、优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安政办函〔2022〕38号)《安康市依托“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三抓一提升”工作方案》(安政办函〔2022〕153号)《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窗口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安政办发〔2015〕135号)《安康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考核办法》(安政办发〔2018〕57号)等相关文件。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

(一)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考核指标(附件1。主要考核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开展帮办代办“春风服务”行动、开展“走流程、坐窗口、优服务”活动、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业务办理、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开展审批服务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等10项指标,总分100分,一项未完成扣20分,两项未完成扣50分,三项未完成不得分。

(二)12345热线办理工作考核指标(附件2)。主要考核12345热线工单及时响应率(20分)、按期办结率(30分)、群众满意率(30分)、日常工作配合(20分)等4项指标,总分100分。同时,对办件量大、受到群众来信来电表扬、得到中省表扬肯定的,给予相应加分。

四、有关事宜

1.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调用数据、查验资料等方式开展考核。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照考核指标认真自查,需要报送总结报告和佐证资料的于2023年1月10日前按要求报送,前期已报送的不再重复提交。

2.考核结果经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会议审定后报市考核办,计入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年度考核减分项目(指标),同时在年度政府职能转变、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等考核指标中运用。

3.本办法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考核指标.xls

          2.2022年12345热线办理工作考核指标.xls


公文PDF原件:安行审发〔2022〕22号 关于印发《2022年度审批服务便民化和12345热线办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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